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疆计划生育法2021年新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可以生两个,符合条件的,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再婚夫妻(复婚者除外),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二等甲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相当等级因公伤残人员;
    (二)婚后不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汉族夫妻收养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夫妻收养两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一方从事井下作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六)经州(地、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婚夫妻(复婚者除外),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城镇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二)农村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三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子女数已达到本条(一)、(二)项规定的子女数,另一方未生育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3: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