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户口本独立出来的条件是什么 1、户口本独立出来的条件如下: (1)分户居民家庭成员中因结婚等原因,有住房并分开居住的,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村委会证明,经户籍派出所核准后,办理分户; (2)立户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未满18周岁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用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单独的户口本办理流程是什么 1、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或准予落户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