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排污许可证不仅是企业合法排污的凭证,也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所有环境管理要求的载体。因《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调整、企业关闭等因素,导致汽车等行业以及含通用工序(锅炉、水处理等)企业存在管理级别变化,需要对现有排污许可证进行注销。 法律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 (三)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