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
释义 | 婚前双方共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这种情况与第二种基本相同,属于婚前按份共有的财产,但是在分割时有所不同。因为婚前没有交清全款,所以婚前各自所交的那部分房款,属于按份共有,按比例分割。婚后则应视为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这部分房屋价值及其增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有约定从其约定。婚前双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取得所有权证的,这时双方没有婚姻关系,该房应是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出资比例确定各方的份额。该房屋是双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同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仍然是双方按份共有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为一方,则另一方要负出资的举证责任。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为双方,但未注明各方的份额比例,则双方负出资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平均分配。 一、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的分割情况 现在父母掏钱付首付,儿女出月供的方式很常见。离婚分割时,房产确权分割的种类也比较多: (1)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购房给子女,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付首付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共同还款的部分则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付首付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特别注意,如果婚后该方在房产证上加入对方的名字,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付首付购房,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8)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付首付购房,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9)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但父母并无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意思,而主张只是让子女挂名登记时,该房产不属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财产,但主张为挂名登记者需对此负举证责任。 二、法典规定的婚前财产没办房产证离婚后如何分配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实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未偿还贷款部分除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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