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支付令下来无力偿还,可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决,债务人可分期偿还。协商不成,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债务人财产,如确实无力偿还,中止执行,待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法院支付令下来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法院会查询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的,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债务人有偿还能力以后再恢复执行。 拓展延伸 支付令未履行,应采取何种法律措施? 当支付令未履行时,应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以保护权益和维护法律秩序。首先,可以通过与违约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和解或达成支付协议。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违约方的支付义务。此外,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如申请财产保全、起诉违约方索赔或提起诉讼等,以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在选择法律措施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确保采取的措施合法有效。 结语 在面对无力偿还的支付令时,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经法院裁决同意。如协商不成,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债务人财产并中止执行,待其有偿还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应采取适当法律措施保护权益和法律秩序,如沟通协商、申请强制执行、财产保全、索赔或诉讼等。选择措施时需遵循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