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产假与年假不冲突,休了产假,年假依然有效。产假是针对的对象是女职工,是一种特别假期,具有特殊性,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年假是针对的是全体职工,是一种普遍假期,是一种普通的权利。对怀孕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为享受了年假而不能享受产假,也不能因为年假而影响了产假,可以即享受年假也享受产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