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辩护律师可以随意撤回辩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不能随意撤回辩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告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辩护。”这表明,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并且辩护人有权进行辩护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为当事人服务:……(八)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这表明,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完成职责,并且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当事人的意愿,继续为其服务。但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这表明,律师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愿为其服务,如果出现无法继续服务的情况,则必须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死刑辩护律师不能随意撤回辩护,只有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当事人意愿为其服务的前提下,才能终止辩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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