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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汽车轻微碰伤报保险后,还需要向对方支付额外的损失吗?
释义
    机动车交通事故理赔流程包括报案、现场处理、定损修理、提交单证索赔、损失理算和赔付,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保额则用商业险赔偿,最终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拓展延伸
    汽车轻微碰撞后是否需要向对方支付额外损失的法律责任及判定依据
    在汽车轻微碰撞后,是否需要向对方支付额外损失的法律责任及判定依据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事故中造成了对方的财产损失,责任方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损失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事故责任的判定、保险条款的约定等。一般来说,如果对方已经通过保险公司获得了相应的赔偿,额外损失可能不需要另行支付。但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程序包括报案、现场处理、定损修理、提交单证索赔、损失理算和赔付等步骤。在轻微碰撞后,是否需要支付额外损失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对方已经通过保险公司获得了赔偿,额外损失可能不需要另行支付。但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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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