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合同签了,当事人不想买了,应当和对方当事人协议解除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又不想买的,应当和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从而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被解除后,合同的义务也就不再履行了,当事人就可以不用买二手房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