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假合同,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则合同无效,取得从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涉嫌构成犯罪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主要有:1、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2、赔偿损失—缔约过失责任;3、特殊的后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追缴财产)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4、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劳动合同可以造假吗 不可以办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若当事人双方采取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订立的合同无效。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2)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4)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5)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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