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判决书15日后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