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之后要劳动合同有什么用 |
释义 |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于劳动者入职新单位时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新单位才能正式录用劳动者。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原单位保存备查,另一份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劳动行政部门无权接收此证明。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给劳动者以后入职的单位出示,来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新的用人单位才会正式录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否则新单位无法判断劳动者是否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没有这个证明,那么新的用人单位无法录用劳动者,因为如果劳动者入职后与原来单位发生纠纷,新单位是需要负连带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在原单位人事部门保存,需保存2年以上备查,另一份由劳动者本人保管,用以在新单位入职时证明。此证明不需要交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根本没有权利接收此证明。 拓展延伸 离职后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离职后,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核对劳动合同中的条款,确保了解离职后的权益保障措施。如果发现违法或不公平的条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其次,与雇主进行积极的沟通,明确离职后的权益保障要求,并尽量达成共识。同时,保留所有与离职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法律诉讼。此外,了解相关劳动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如有必要,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通过这些措施,您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确保离职后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离职后,保护权益至关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此证明对劳动者入职新单位至关重要,确保正式录用和社保缴纳。劳动者应妥善保存一份,备新单位入职时使用。同时,核对劳动合同条款,与雇主积极沟通权益保障,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并了解劳动法规,如有需要,咨询专业劳动法律顾问。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保护离职后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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