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起诉离婚有时间限制吗 |
释义 | 再次起诉离婚有时间限制,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时间间隔为6个月。但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离婚关于子女抚养诉讼被驳回 此事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在受理案件时,一般由法院审查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定是否立案。 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决后出现了可能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事实的发生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可以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老公坚持要离婚应该怎么做 老公一定要离婚的,应当冷静分析离婚的原因,是否能够挽回,以及是否要必要挽回。如果老公坚持离婚,或者没必要挽回的,可以收集自己更适合抚养小孩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证据,和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为自己争取更多实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法院不受理离婚请求是什么? 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请求包括: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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