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跨境资金流动问题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构,因此需要有国际合作来协同解决。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可能通过虚拟货币等方式将资金转移到境外,因此需要制定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政策,并加强海关、银行等部门的协作。此外,应加强跨国司法合作,在双边、多边、国际组织等层面上加强信息共享和证据协助。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协助外国有关机关进行追诉或执行判决,应当依照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与外国有关机关所达成的协议进行。 2.《反洗钱法》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国际合作,防范和打击跨境洗钱活动。 3.《香港特别行政区刑事诉讼条例》第九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签订的协定,或根据《联合国禁毒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的规定,提供协助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与该协定或条约的规定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