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强奸致人轻伤需要并罚吗
释义
    一、强奸致人轻伤需要并罚吗
    需要视故意伤害的意图而定,如果故意伤害是为了强奸,不需要数罪并罚,但是如果故意伤害不是为了强奸,那么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和强奸罪数罪并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强奸妇女一人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两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3.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强奸妇女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奸淫幼女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增加四个月至五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增加五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二级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6)每增加一级重伤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怀孕、感染性病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已作为基本犯罪事实确定量刑起点的除外);
    (8)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9)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21: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