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续治疗费保险公司赔不赔 |
释义 | 保险公司的人伤医师会根据伤者病情,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判断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如果需要,就会赔后续治疗费。一般最高给予前期费用的30%。 营养费,是伤者的伤确实需要特殊的营养物品。一般除非是特别严重的重症患者,保险公司是不赔付该项的。。 建议多与保险公司的人沟通。降低自己的损失。医院出具了医疗证明需要后续治疗及大约的费用,并经过交警部门在调解书中注明,保险公司核定后合理的费用都可以赔付,是一次性赔付,不可以先赔前期的费用,等二次手术完成再赔一次的,交强险没有规定只赔付事故认定书下来时之前所产生的费用,不赔付事故认定下来以后的后续治疗和误工。但交强险是有限额的,医疗费限额是一万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在不超过此项限额内赔付,误工费护理费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赔付,如果伤者前期治疗费已超过一万元,那么当然不赔付后续治疗费了,可以在商业三者险赔付。 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赔不赔 不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闯红灯撞人保险公司赔不赔 闯红灯发生事故的,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但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要赔偿。 只有受害方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才不承担赔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 肇事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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