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否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以及分公司负责人和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只能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分公司负责人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分公司可以签劳务合同,但是需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 法律分析 分公司负责人不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并非具有法人资格,其只能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分公司负责人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只能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的合同效力待定。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为他人签订担保合同的,合同无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律规定分公司能签劳务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劳务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拓展延伸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必要要总公司授权书吗 是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结语 总之,分公司负责人只能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分公司可以签劳务合同,但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企业必须保障固定资产的正常维修,改进和更新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除遵守本法规定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营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和股份企业,其领导体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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