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成立集团公司 |
释义 | 一、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成立集团公司 1、成立集团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集团公司是什么意思 1、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集团公司的概念。集团公司,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 2、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是这样定义企业集团的: (1)、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它的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企业集团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它在某个行业或某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较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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