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规章是谁制定的 |
释义 | 地方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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