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逼迫参与犯罪的人,通常被称为“从犯”或“共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从犯或共犯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从犯或共犯需要证明自己是在被迫的情况下参与犯罪的,且主犯的行为与自己参与的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参与犯罪的人。……从犯的减轻、免除刑罚,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条:“对于被迫参加犯罪的人,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被逼迫参与犯罪的“小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被迫情况,并且在犯罪行为中扮演的角色与主犯有一定的区别,才有可能获得减轻或免除刑罚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