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对交警队的工作人员的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交通事故,对交通违规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去交警大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对交警大队的上级机关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 。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指公安机关中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主要职责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法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主要任务 1.广泛收集信息,实行科学决策,正确制定道路交通规则; 2.严格交通执法,维护交通秩序;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4.运用现代管理学,完善管理环节,增强道路交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5.预防和查处交通违法、交通肇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6.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治安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