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解除合同诉讼 |
释义 | 合同解除的诉讼管辖法院及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除合同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协议解除、不可抗力解除和违约情况下的赔偿责任。赔偿应包括损失、费用和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法律分析 一、解除合同诉讼确认管辖的法院 1、解除合同的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解除后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协议解除合同时若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则不得再请求赔偿。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时,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扩大。其他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包括支付因合同订立、履行和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损害赔偿额应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预见到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