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如何计算工伤赔偿,我的月薪超过1万点 |
释义 |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来计算,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如何计算工伤赔偿,我的月薪超过1万分 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工伤赔偿时如何计算,我的月薪超过10000点 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今天收到的实际工资和合同上的工资不符,咨询一下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工伤怎么计算呢? 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若是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赔偿问题,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若当事人对赔偿金额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保工资的基数如何计算 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其他险种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若单位按第一类人员(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行业标准确认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若单位按第二类人员(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行业标准确认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若单位按第三类人员(农村户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失业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单位根据单位行业标准确认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自愿缴费。(各地具体政策有差异)。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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