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烟草许可证卖假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其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