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手机号码原使用人因服务密码被他人重置并补办新的卡而丧失了号码使用权,在移动公司制定的服务密码重置规则存在漏洞且其不能证明原使用人有犯错的情况下,原使用人要求恢复手机号码正常使用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六条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善意取得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八条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目录所列电信业务分类项目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