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现对方婚外情,能否要求小三返还赠与存款? |
释义 | 林丽珠 律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但不离婚,而是长期分居的情形比较常见。但此种情形下也容易出现婚外情问题,径而产生夫妻共同财产损失。其中,忠诚方希望能向小三追回赠与财物是非常合理的,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呢? 裁判观点总结 1.婚外异性通过转账的方式取得财产,不具备有偿性,且其关于上述转账均属于夫妻过错方支付的货款、手工款,因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 2.夫妻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其行为客观上已经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婚外异性基于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而收取财物不具有合法性,亦不具备善意 。 3.过错方未征得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外异性并非善意、有偿取得夫妻共同财产,过错方的赠与行为应被认定无效。 案情简介 陈某与G某于年月 日登记结婚 。 原告陈某主张两被告系情人关系,并已同居生育一子,诉讼中,其提交了以下证据: 1.《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查询资料》 证实两被告均在2015年迁入广州市XX区XXX街54号504,其中被告X某(婚外异性)于2015年9月1日迁入、被告G某于同年12月17日迁入 。 2.手机照片 显示被告G某与一名男孩的合照及X某的微信朋友圈留言:“情人节快乐 ! 看一下我的小情人”的内容 。 3.该名男孩的视频 。 4.手机定位位置为XX街XX社区 。 5.诉讼中,婚外异性表示其与G某不是情人关系,对于其二人是否有发生性关系,其经本院释明后未在指定期限内书面回复本院。 6.诉讼中,原告提交了过错方名下中国农业银行流水明细,拟证明过错方分别于2017年至2021年2月10日向第三方账户转合计577005元。 经质证,第三方对上述流水明细真实性予以确认 但对证明内容不予确认,认为上述转账均是货款,或过错方向其支付的手工款,并非赠与,但其表示现已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因为其自2020年起已没有从事相关辅料的经营工作 。 对于向婚外异性追回赠与财产的,应注意三类证据 通过案例的举证情况,我们看到,原告方的诉讼主张得以被支持,除因其主张于法有据之外,更重要的是其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证据材料,具体来讲: 1.证明两被告(过错方与婚外异性)存在男女不正当关系,证据有:1)《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查询资料》、2)男方与小孩合照及措辞、3)该名男孩的视频 、4)手机定位位置为XX街XX社区 、5)当事人陈述:婚外异性表示其与过错方不是情人关系,对于其二人是否有发生性关系,其经法院释明后未在指定期限内书面回复。 2.证明过错方向婚外异性赠与存款,银行流水。 3.婚外异性未能举证证明上述银行流水的有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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