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车无证的销户方法 |
释义 | 一、无车无证的销户方法是什么 1、无车无证的销户方法如下: (1)先去车辆所在地的交警部分挂失车辆; (2)拿到车辆挂失证明之后,三个月后到交管部门进行审核销户; (3)随后拿着相关资料到指定回收部门凭挂失单签章; (4)拿着签章后的挂失单到交管部门缴纳各种违章欠款,随后等待销户通知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无车无证的销户需要哪些资料 无车无证的销户需提交的资料有: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代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外地人员需同时出具暂住证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号牌; 5、《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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