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赠与如果是属于彩礼的,则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撤销,否则不可以撤销: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最终离婚了;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终离婚了。 如果不具有彩礼性质的,则在赠与财产尚未发生转移时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女方了,则不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