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处理措施:婚姻存续期间擅自转移可分割,离婚时可不分或少分,离婚后发现可再次分割。发现另一方财产转移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证据和担保财产,法院会解除保全,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分析 1. 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措施: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 (3)离婚后,如果发现一方在离婚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如果情况紧急,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立即执行。此时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和机会。 (3)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情况下,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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