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是否有经济补偿,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标准造成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二、续签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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