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
释义 | 有期限约定的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若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没有续签的话,那么此时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因为劳动者原因没有续签,或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话,这些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主动辞职可以拿到补偿金吗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是不会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说: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正常退休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申请退休,而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会依法终止,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此外,根据该法第46条的规定来看,在因为44条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并不存在因为退休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退休,并且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那么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三、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通过试用期的,或者因为劳动者存在下列过错情形而不聘用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反之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不聘用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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