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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连带债务是否是无限连带责任
释义
    夫妻连带债务是否是无限连带责任要分情况具体分析。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夫妻连带债务要求双方一起承担清偿的责任只发生在夫妻双方对该债务都知晓且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如果债务的发生是因为一方未被另一方意愿私自作出是不能要求不知情一方一起承担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有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连带责任是否均可追偿,如何免除连带责任
    关于连带责任是否均可追偿,如何免除连带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连带责任是否均可追偿
    1、连带责任人是享有追偿权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后有权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但是行权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须履行了义务。二是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三是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2、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700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如何免除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连带责任人当然的享有追偿权,但是追偿权的行使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即已履行义务、免除他人义务、超出自己承担的份额。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是欢迎读者到专业人士网进行法律咨询。
    债务重组是偿还期限延长吗,债务重组主要方式
    一、债务重组是偿还期限延长吗
    延长偿还期限不属于债务重组。按照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它强调债权人向债务人做出让步,即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偿还债务。让步的结果是,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如果债权人未发生让步,包括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知债务的公允价值等于或大于债务的账面价值,或债权人收到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公允价值等于或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的情况,都不属于债务重组,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八条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二、债务重组主要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
    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
    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
    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相关的规定延长偿还期限不属于债务重组的,其次债务重组是要经过相关的程序,是有一定的方式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能否免除连带责任人债务,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怎么分担债务
    法定情形可以免除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期限限制,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
    连带责任担保是有期限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这个期限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如果当事人对于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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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8: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