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业主选择的是具备相关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及工程队,在施工期间业主与公司或工程队是存在承揽合同关系的,随意即使在施工过程中有意外发生,也一律由装修公司或工程队负责,即工商处理,业主无责; 2、业主如果是雇佣的是非正规公司,而是一些无资质的“包工头”,即使有合同的前提下,施工人员发生意外业主也需要承当一定责任,施工队负主要责任,而业主需要承担过失责任。雇佣非正规施工团队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有免责合同也无效; 3、如果业主直接雇佣的施工人员,如防盗门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等单人即可操作,那么在雇佣期间,业务与施工人员存在雇佣劳动合同关系,一旦意外发生,业主即是主要责任人,需要负责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