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行政机关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惩戒。一般只有严重违法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才会被行政拘留。〈br〉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其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br〉 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一般不影响政审,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影响。拘留有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不是处罚,它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至37天不等,到期要么放人,要么变更为逮捕或监视居住。〈br〉 行政拘留的条件:行政相对人不遵守行政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但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不足以惩戒,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对行政相对人处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b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br〉 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br〉 (一)警告、通报批评;〈br〉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br〉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br〉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br〉 (五)行政拘留;〈br〉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br〉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