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