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出资买的房子为共同财产,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夫妻的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并将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5、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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