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征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开发商征地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前提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前提条件如下: 1、获得建筑详细规划和总平面设计方案的批准; 2、获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的批准和总平面图; 3、取得土地证或房地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农村房地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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