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伤残人员因工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若伤残程度未达到法定工伤认定标准,或者未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伤残人员可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同一起事故或者职业病,造成的劳动能力损失超过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工伤认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 第二十六条 伤残人员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其伤残等级和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确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加入;逾期不加入的,处以罚款,同时要求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的工伤或者职业病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认真核定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因工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员如果未达到工伤认定标准或未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可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认真核定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