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红冲发票能撤销。销货退回开具红字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开错发票当月没有作废的,跨月可以红字冲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