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同居男方悔婚彩礼不一定全退。男女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男方悔婚时,女方一般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同居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上的,一般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五十。同居在三个月以内的,一般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可以在以上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