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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人不肯还钱怎样办?法律会帮忙吗?
释义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被告可执行财产。(如是完全责任行为能力,是不能执行其父母或其它亲属财产的,除以上人员自原为其偿还)。
    2、被告人在当时无能力履行判决赔偿时,可在法院的监督下立下还款保证书,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
    3、在原告同意情况下,被告可以用自身的能力为受害方提供相应的劳务和劳动,以劳务付出顶代赔偿债务
    起诉状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
    关于起诉状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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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诉状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
    起诉状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会提交刑事诉讼状,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后追究刑事责任。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会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
    二、刑事起诉状的格式
    (1)标题。写诉状的名称,应标明“刑事起诉状”。
    (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请求事项。主要写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因请求事项相当于案由,所以写时包括对被告人犯罪的罪名,应写得具体、明确、简短、符合法律规定。
    (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刑事诉状的主体部分,亦可谓之诉状正文,要充分地、详细地摆事实、讲道理,把关键性情况和有力的根据说明白。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情节和结果等。要列举出会证实被告人犯罪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以及所交验的具体证物等,同时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理由部分,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和罪名加以分析认定。
    (5)结尾。写明刑事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并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6)附项。应分别写明本诉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有关刑事责任的认定,是需要由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后,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来进行量刑处理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不同的犯罪事实的量刑标准,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当事人也是会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起诉状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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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叛决赔偿被告赔不起怎样办?
    人民法院叛决赔偿被告赔不起只是一个暂时的状态,因此胜诉方也应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对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此后无论何时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对方的财产。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自诉案件被告人下落不明要怎样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突然下落不明,致使该案无法审理。但是,被告人如果下落不明,,法院不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解释》第188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证据不充分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在案件中,如果韩某涉嫌诽谤罪,本罪作为自诉案件,你可以将其起诉至区法院,如果符合立案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在审理过程中,韩某突然下落不明,区法院说服你撤诉,你拒不撤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权对此作出裁定驳回起诉。
    检察院公诉会通知被告吗?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不会通知当事人。因为案件移交属于正常法律程序,不需要通知。而且案件到法院以后,法院会立即通知被告人领取公诉书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被告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会怎么判?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被告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会怎么判?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被告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会怎么判
    1、被告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判决。
    2、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证据是否充分,支持原告主张而判决。证据充分的,判处原告胜诉,否则就败诉。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讨债时怎样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人不需要再承担其他对待给付;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必须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不适用公告送达和其他送达方式。
    5、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在执行时被告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那么法院也是会结合实际的情况给予判决结果,只要被告人败诉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确定没有钱还时可以申请延期支付,等之后有可执行的财产再执行;但如果选择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严重者是可以按刑事条款来处罚。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一般是不予分割的。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这在双方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均可以适用;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中。
    财产分割的范围仅指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子女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以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其他财产,均不属分割之列。双方协议时,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如约定的内容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均属规避法律的约定。人民法院认定夫妻财产约定无效的,按法定的共同财产制分割财产。
    二、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对方少分到财产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情形:《民法典》第1087条:“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情形是照顾要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就是男方出轨,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那么财产有可能按照四、六分,而不是平均分。
    第二种情形:《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种情形就需要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结合经验,隐藏财产可以通过北京法院让双方申报财产而对方留有财产不申报的方式实现,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则需要根据银行流水等情形实现。虽然法律规定的“少分或者不分”,但是从法院实践判决结果角度,“不分”的情形非常少见。
    与过去的《婚姻法》相比,《民法典》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在财产分割上体现对过错方的否定评价,这里的过错指的是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对离婚存在过错的情形。因此,无过错方在起诉离婚时可以将该原则运用在财产分割请求中,要求对方少分财产。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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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