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