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法人过去公司的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这里的“法人”泛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公司法人行使相关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作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仅代表公司整体进行正常民事活动。需强调的是,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针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而更换法定代表人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对债权人履行应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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