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保护令的流程 |
释义 | 申请保护令的流程如下: 1、申请; 2、审查; 3、裁定; 4、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送达; 5、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生效与执行; 6、驳回申请及不服裁定的复议; 7、撤销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听证; 8、对撤回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审查。 以下是申请保护令不予批准的因素: 1、被申请人有犯罪前科的; 2、被申请人曾有严重家庭暴力行为的; 3、被申请人自行或与申请人共同来申请撤销的; 4、申请人的撤销申请无正当理由的或不符合逻辑的。 综上所述,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做法,不仅达到了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效果,还因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而使其中一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家庭和睦促进了社会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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