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概述
释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原则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进行划分,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则承担全部责任,多方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若各方无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对方故意造成事故则对方无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的适用范围及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的适用范围及司法解释是指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进行明确和规范。这些规定涵盖了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证明责任的标准、责任的承担方式等方面。适用范围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则是指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助于统一司法实践,确保公正、公平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并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和过错程度确定的。对于因一方过错导致的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因多方过错导致的事故,根据其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责任;若各方均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的适用范围及司法解释对于明确和规范事故责任的划分起到重要作用,确保公正、公平,并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14: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