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保全是什么意思啊
释义
    房屋保全是法院查封房屋的一种强制措施,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被查封的房屋不能进行交易,不能办理抵押。诉讼过程中的房屋保全,由对方当事人提出,其目的在于保证案件胜诉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阶段的房屋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裁定。诉讼过程中,如原告申请对被告进行房屋保全,原告也应当提供与被告房屋等值的财产作为担保。执行过程中,法院实施房屋保全的,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法院可直接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并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法院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法院保全即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
    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4: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