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所含检验批验收单核定;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总监主持。验收的标准是(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验收, 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所含检验批验收单核定;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总监主持;(勘察方只参加地基基础分部)。竣工验收由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由经理部委派质检安检科、项目委员会等人员参加。由项目经理牵头,邀请建设方主要及有关负责人员,会同项目部技术人员、栋号管理人员、分包商等一同参与。依据合同逐步逐条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认证,对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一一记录在验收认证结论栏,并限期整改后再次共同验收,直至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