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专项资金法院能否执行
释义
    专项资金法院能否执行需要看这个专项资金用于什么。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判定企业的存款性质应以存款用途及账户的种类作为标准。因此,更新改造等专项资金,应根据存款的特定用途。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法院能否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也可以执行,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
    赠予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赠与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要根据赠与的时间来进行判断。
    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将房屋赠与给他人的,可以视为转移财产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赠与行为无效,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出强制执行文书并且开始执行。
    根据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十三条 设立专用账户,并严格实行专项管理和支付。否则,应认定为一般往来资金,并可予以冻结和扣划。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7: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