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残疾证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
释义 | 换残疾证可以不需要本人去办理。如果本人不方便出行的,可由亲戚带齐所需材料来代办。从法律上来讲,并无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残疾人亲自办理,那么就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残疾类别、等级的认定终究还是要对残疾人本人作出认定或委托医院检查的。 办理残疾证需要以下条件: 1、视力残疾,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 4、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畸形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第二十二条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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