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情况之下,犯罪人可能存在着逃跑这样的一种紧急状况,那么公安机关就会立即的采取一种逮捕的措施,在此之前的话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话,那么并不意味着这个犯罪行为不会得到惩处。 一、批捕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逮捕,是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指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报经检察部门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二者具有如下区别: 1、批捕一般指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刑事调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部门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部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机关的调查部门)的工作。 2、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部门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逮捕后可以向相应的办案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4、取保后,如果判实刑就应到看守所或监狱执行,如果是缓刑的话,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就可以不用在坐牢。 二、逮捕和批捕有什么区别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